重生之娇女有毒_288,密室里的男人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

   288,密室里的男人 (第3/3页)

   ??太无情了!

    ??男子依旧静静地站着,连眼皮都没有撩起一下。

    ??昭阳伸手想去抓他的胳膊,但想到他可能会将她打倒在地,她犹豫了。

    ??昭阳缓缓将手缩了回去。

    ??“柏郎!”她叹息道,“我们有什么深仇大恨?你要这般待我?连看我也不愿意看一眼?我就这么不如景纤云么?”

    ??男子不说话。

    ??昭阳的脸上,渐渐多了几分怒意。

    ??一生气,她说话的音量就拔高了几分,“景纤云死了,死了!已经死了七年了,你还记着她做什么?”

    ??“……”

    ??“我年轻,我不比她差!你女儿死了,我们可以生个比林婉音更好的女儿!”

    ??“滚!”他转过身来,冷笑着看着昭阳,“她们两人,是这世间最有才华的人,最温柔美丽的女人。”

    ??“……”

    ??“你,连她们一根头丝都比不了!你除了有皇家的身份,有皇家给你的财富,你有什么?”

    ??“……”

    ??“你又会什么?你丢开公主的身份,不出三天就会饿死!你这等女人,我根本看不上!你离我远点,我看见你恶心!滚开!”

    ??昭阳气得脸色都白了。

    ??她扬了扬唇角,冷笑道,“你以为,我没有法子让你就范?我想要你,有的是办法。我之所以没有用强,是想,要你主动着跟我上床,既然你不想主动,那么,我来主动好了!”

    ??昭阳说完,转身就走。

    ??“你看到那几个白色孔明灯了吗?难道,一点想法也没有?”他冷冷一笑,看着窗子外面的夜色,忽然开口,“恶人,迟早会有报应的!”

    ??昭阳转身赫然看他,怒道,“林伯勇!你知道是谁在搞鬼是不是?”

    ??“你这么怒气冲冲的,怕了?”林伯勇又是一声冷笑,“这世间,也不尽是贪生怕死之人,我林家虽然没有了,但是,这世间的正义之人永远不会少!总有人会替林家报仇!”

    ??“难道是……”昭阳美目一转,笑了笑,“景家?你老丈人家?哈哈哈,景纤云的娘家人,在故弄玄虚着吓我?如果是他们,我不介意大开杀戒!”

    ??林伯勇眸光凌厉看着昭阳,“你若敢欺负景府的人,我哪怕死了,也不会放过你,我定要你生不如死!”

    ??“那你来吧,反正这一世,我们成不了情人,就那就仇人好了!将一个人牢牢记在心里,除了爱进骨子里,还有恨进骨子里!你不爱我,恨着我,我也十分欢喜!”

    ??昭阳冷冷一笑,转身离去。

    ??“楚昭阳,你这个疯子!”林伯勇大怒!

    ??他此时,也只能怒,他根本奈何不了楚昭阳,他甚至走不出这间石室。

    ??林伯勇闭了眼,回忆起那天的事情,心情十分地懊恼着。

    ??那天,是女儿婉音新婚的次日。

    ??前一晚,他一宿没睡,在亡妻的卧房里,坐了一晚。

    ??起初,虽然因为嫁了独女,而心中失落,但还是高兴的,必竟,女儿长大了,有个更好的人疼她了。

    ??他从此可以放心上战场,再也不必牵挂女儿是不是孤单了。

    ??可是,不知怎么回事,天快亮时,他的心莫名狂跳起来,烦躁慌乱得让他坐卧不宁。

    ??难道是想念女儿了?

    ??他如是想着,便往女儿的绣楼落英园走去。

    ??才走到园子的门口,他就被堂弟林世安叫住了,林世安约他去二房那边吃早点。

    ??堂弟林世安说,担心他嫁了女儿心情失落,所以,才一大早的来找他。

    ??他并没有怀疑什么,跟着堂弟去了二房,跟二房的一家子,热热闹闹地吃起了早点。

    ??一碗粥还没有吃完,就听到他的长随慌张跑来传话,说是婉音出事了,被裴家人抓起来三堂会审呢,原因是,婚前与小厮私通。

    ??这怎么可能?

    ??他的女儿,齐国最有才华,最知书达理的女儿,小公主们的女夫子,连皇上都信得过的人,怎会干出那等事来?

    ??绝对不可能!

    ??一定是陷害!

    ??他又惊又怒又慌,匆匆忙忙牵着马,往裴家狂奔而去。

    ??谁知,走到半道上时,他感到一阵头昏目眩,掉下马去。

    ??再之后,醒来时,他已经到了这处石室里。

    ??他被人锁在墙壁上,而且,手脚无力。

    ??他才始知,着人暗算了,细细想来,那个算计他的人,是他的堂弟,林世安!

    ??后来,楚昭阳进了这处石室,得意的告诉他,婉音死了。

    ??林世安,是帮凶,操刀手,是裴家人。

    ??他愤怒得想杀人,但是,他被粗大的铁链条,锁在墙上,他走不出三尺远。

    ??他只能眼睁睁看着那些人,活得肆意,却无能为力。

    ??好在,有人报不平替婉音报了仇,让那几个最恶毒的凶手,下了地狱。

    ??本院,请勿转载!

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